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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办公室 2024年02月05日 通知

各有关单位,全体会员: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省科技厅关于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24〕18号)有关要求,我会为符合提名条件的省级专业学会,现就开展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我单位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遴选机制,结合被提名主体的性质和创新特点,按如下提名数量要求,择优提名本行业范围内的优秀项目、人选和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相关人才政策,对省科技领军人才牵头“揭榜挂帅”攻关成功的项目,提名时不受指标限制,优先提名。对纳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序列的省实验室牵头完成的项目,提名时不受指标限制。为支持我省青年科技人才成长,鼓励优先提名第一完成人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项目。

一、提名奖项数量

1.省科学技术奖 不超过5项

提名的项目中,同一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不超过1项。

2.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  不超过1人

3.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  不超过1人

二、提名要求

提名工作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作出创造性贡献的重大成果,特别是从0到1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基础理论创新、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战略性、前沿性成果,为江苏在科技自立自强上走在前提供坚强支撑。

(一)省科学技术奖

1.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是在江苏省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由江苏单位和个人牵头,主要科研活动应在本省区域内进行,可以与省外单位或个人合作。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设4个学科组和9个专业组(详见附件1),请根据项目学科或专业内容准确选择填写。

2. 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应用类。

基础类项目: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作用。鼓励提名聚焦世界科学前沿,开展基础研究取得的原创性重大成果。

应用类项目: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2022年1月1日(不含)前开始应用),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鼓励提名聚焦我省产业自主可控的重大需求,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重大成果。

3. 被提名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项目主要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活动在江苏完成;

(2)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为依法在江苏设立的法人单位,其他完成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项目第一完成人人事关系在江苏单位;若人事关系不在江苏单位,须近3年(2021年1月1日(含)至今)在江苏单位全职工作;

(4)项目全体完成人无科研失信记录(第一完成人负责核实其他完成人科研信用记录,并做出书面承诺);

(5)2021—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不能参与本年度被提名项目;

(6)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参加一项被提名项目;

(7)专用项目按相关保密规定进行提名;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不得有涉密内容;

(8)2021—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及之后申请退出的项目不得被提名;

(9)项目提交的核心知识产权和代表性论文论著均未曾在历年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10)所有完成人、完成单位均对项目有实质性贡献;

(11)被提名项目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必须符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此外,被提名的工人创新项目,除满足上述条件(1)—(11)外,完成人必须是生产一线工人;被提名的科普项目,除满足上述条件(1)—(11)外,必须是已经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

4. 被提名项目在线填写《提名书》时,请同步填写江苏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相关信息。同时,请选择是否同意在省技术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展示,以便后续开展推广应用等。

(二)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

被提名人选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人选人事关系在江苏单位,为从事基础研究的一线科学技术工作者,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治学作风,无科研失信记录。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重大科学发现或发明,取得了重大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力,标志性研究成果为国内外同行公认,为江苏的科技或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3.在同一专业领域持续开展基础研究,近5年(2019年1月1日(含)至今)一直在江苏单位全职工作。

已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的,不再被提名。

(三)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

被提名人选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人选人事关系在江苏单位,为从事原始创新、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或创新创业等科技创新活动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治学作风,无科研失信记录。

2.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要理论创新,为行业创新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或实现重要技术发明,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或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近3年(2021年1月1日(含)至今)一直在江苏单位全职工作。

三、公示要求

提名前公示

1. 项目完成单位或人选所在单位公示

项目全部完成单位和全部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

2. 提名单位公示

省科学技术奖、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在正式提名前,由我单位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

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无异议的项目、人选、企业方可提名。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匿名异议、假名异议不予受理。

四、科研诚信责任及廉政工作要求

(一)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要求,被提名人选、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应签署书面科研诚信承诺,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22〕3号)进行相应处理。

(二)严格落实审核和提名责任

被提名人选所在单位、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应书面承诺已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成审核。

我单位认真履行提名责任,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被提名项目完成人(被提名人选)的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被提名项目完成人(被提名人选)所在单位在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配合做好把关。我单位承担异议答复、配合调查等职责。如有异议,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并主动开展调查处理。

为强化科技奖励评审的严肃性,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及之后无正当理由申请退出的项目,后续三年内不得被提名,对相应提名专家、提名单位进行减少提名指标处理。

(三)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

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落实《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纪律二十条》精神,强化省科技奖励工作各类主体的责任机制,将“打招呼”“跑找要”专项防治工作贯穿于提名评审工作全过程。严格遵守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七项承诺”“九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奖励提名、评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严格执行省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苏科监发〔2021〕44号)要求,严禁在评审阶段打探专家名单、以“打招呼”“走关系”或其他方式干扰评审工作、破坏评审秩序、影响评审结果。对实施请托干扰评审工作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五、提名材料要求

1. 关于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要求。所有完成人、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排序,提名后不得调整,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项目所列任务来源(计划或基金)中至少有一项在两年前(2022年1月1日(不含)前)验收结题,并提供结题验收报告等证明。基础类项目不填《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目录》,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不得超过5篇,鼓励提交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提交的论文论著全部在两年前(2022年1月1日(不含)前)公开发表且主要研究工作为国内完成(如果是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在国外完成的,论文所署单位须有完成人国内工作单位)。应用类项目不填《代表性论文论著情况》,提交的已授权知识产权(类别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论文等)和标准规范等不得超过10件,须权属清晰,已授权且在有效期内,权利人应是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完成单位;提交的应用证明中至少有一项是在两年前(2022年1月1日(不含)前)开始应用,并提供生产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肥料、兽药等需要行政许可的项目,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已获批两年以上(2022年1月1日(不含)前)的行政许可批准文件。

2. 关于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提名材料要求。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不得超过8篇,鼓励提交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提交的论文论著全部在两年前(2022年1月1日(不含)前)公开发表,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必须是被提名人;提交的核心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须权属清晰,已授权且在有效期内,不得超过10件,被提名人选应为发明人之一。

3. 提名材料由《提名书》和附件组成,《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及做出的重要贡献。创新和应用情况须提供佐证材料,除提交的附件材料外,其他证明材料应存档备查。如因未如实告知材料中涉及的文章专著、知识产权、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的数量、所有权、真实性、合法性、知情同意情况等而引起争议,且不能提供相应存档备查的证据,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

4. 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在线提名(专用项目除外)。正式提名前,提名单位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注册或更新提名者信息。《提名书》由各提名单位按照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组织被提名项目、人选、企业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生成。

6. 提名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与提名系统在线填报电子版对应内容须完全一致,形式审查及评审工作均以系统内按时提交的电子版为准。纸质版签名处须由本人亲笔签名,盖章处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所盖公章与单位规范名称一致。财务报表、应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等涉及财务数据的,均须加盖财务专用章。

7. 专用项目《提名书》和附件材料填报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通用项目

1.提名函1份,内容包括:提名总体情况,被提名项目完成人(被提名人选)的政治、品行、作风和廉洁等事项的审核情况,提名前公示结果,存档备查材料核查结果,相关单位真实性审查和无涉密内容审查结果,提名汇总表。提名函加盖我单位公章。

2. 省科学技术奖应提供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含附件)。

3. 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应提供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含附件)、复印件14份(不含附件)。

(二)报送时间、地点

省科学技术奖在线提名系统关闭时间:2024年3月6日17:00(提名系统网址、账号及密码另行通知)。

通用项目纸质提名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止。报送地址: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项目管理处(南京市龙蹯路175号204室),纸质提名材料可采用邮寄方式报送。

七、联系方式

学会邮箱:jssllxh@126.com

联系人:夏炎、张帅帅 18005146326

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1.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学科组、专业组

2.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

3.江苏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提名书

4.江苏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提名书

江苏省冷链学会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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